(4)出具证明。
正常死亡,由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死亡鉴定书”。
(5)对尸体的处理。
对在华死亡的外国人尸体的处理,可在当地火化,亦可将尸体运回其国内。
但究竟如何处理,庞尊重死者家属或所属使、领馆的意愿。
(6)骨灰和尸体运输出境。
尸体、棺枢出境须具备以下证明:⑦由医院或法医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死亡鉴定书,在特殊情况下,亦可由有关涉外公证处出具死亡公证书代替上述证明书;②由医院出具的防腐证明书;③由防疫部门检疫后出具的棺枢出境许可证明书。
(7)死者遗物的清点和处理。
(8)写出《死亡善后处理情况报告》。
5.对外国旅游者的赔偿问题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于外国旅游者的踏偿,按照国家有关保险规定妥善处理。
国家有关保险规定主要是指:《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飞机保险条款》、《航空公司承运货物责任保险条款》、《飞机战争、劫持保险条款》、《银行和旅客责任保险条款》等等。
这些保险规定的内容,由于本书篇幅所限,在此就不赘述。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2
一、总则
1.为弘扬我公司企业文化,通过组织旅游活动,让员工拥抱自然,放松心情,增进员工之间沟通交流,感受公司大家庭的和谐、温暖,规范公司旅游组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除非转正员工)
3.本制度施行遵循:自主、自愿原则。
二、实施细则
1、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需组织员工旅游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补贴相关旅游补助经费。
2、旅游过程中的路线、交通、住宿、景点安排等问题,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联系旅行社统一安排。
3、安排旅游地点时需考虑交通便利、时间问题。避免员工因长途旅行造成劳累,从而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4、按照自主、自愿原则,员工可选择参加旅游或不参加.员工家属如有意愿参加旅游活动,亦可向综合管理部报名自费参加。
5旅游期间,工资的计算方式:
(1)若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旅游活动的,则该员工可享受相应的旅游补助,工资照常发放。
(2)参加公司旅游活动的员工,旅游期间工资按正常工资发放;
(3)不参加公司旅游活动的员工,旅游期间正常上班、无补助;
(4遇法定节假日旅游的,不参加公司旅游活动、通知临时加班的员工,按正常工资计算方式计算;
(5)旅游补助标准: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旅游活动的人员,每人补助旅游费用的50%。
6、综合管理部旅游活动组织人员在与旅行社联系时,必须说明在旅游过程中,不得强迫本公司员工购物、消费。
三、旅游标准
一、公司根据当年度的经营业绩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组织员工进行旅游活动。
1、凡在本公司工作连续满半年以上的员工享有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的权利。半年以下的员工暂无资格参加。
2、公司在一个工作年度内以不同形式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并记入员工档案,公司以各员工的不同表现给予员工不同待遇的旅游项目。
二、公司的旅游项目的等级。
1、普通旅游项目,员工享有时间为六天国内游如:云南丽江、厦门、九寨沟、三亚等旅游胜地)。
2、高级旅游项目,员工享有时间为六天国外旅游如:泰国、韩国、新
加坡、马来西亚等旅游胜地).
三、员工享有不同旅游项目的规定。
1、凡本公司员工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有资格参加公司组织的普通旅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