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结构、部门职责及权责划分的研究、分析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2、人力资源发展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3、人事制度与其作业程序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4、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5、名额编制目的研订、控制及调整;
6、人员的任免、考勤、考绩、奖惩、差假、迁调、退休等事项的办理;
7、员工待遇的分析、研订及办理;
8、员工教育及培训计划的拟订及实施;
9、员工工作安全、福利、保险、退休等办法的拟订、实施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10、员工资料的调查、统计、分析、整理及保管;
11、员工建议制度的建立与推行;
12、员工关系的维系及促进;
13、有关法律事务的接洽与办理;
14、员工违反公司规章与失职的调查及处理;
15、本部门财物的保管;
16、其他有关人事事务的办理。
第十二条财务部职责如下:
1、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2、预算制度的研究、设计、推行;
3、财务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4、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5、年度预算的编制、控制及执行结果的分析与报告;
6、现金、契据等由出纳保管及移转;
7、各部门收支款项的审核及费用的控制;
8、凭证的编制、审核与保管;
9、会计账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
10、税务会计事项的处理;
11、成本的计算及
分析控制;
1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分析;
13、结算与决算报告的编制;
14、参与公司各项物资的管理、验证以及合格供应方的评估;
15、参与公司有关制度的制订、实施;
16、参与公司经营计划的拟订;
17、其他有关财务、会计事项的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设市场部经理一人,辅助总经理办理有关市场开发总体规划和其他所指定业务,其人选由总经理聘任。市场部职责为:
1、营销计划、宣传公关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营销管理办法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3、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4、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