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和省主管部门对常德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附则
1、奖励与责任
对在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不听指挥、玩忽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2、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市政府批准发布。
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桥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并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2)本预案应根据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应急机构的调整,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不超过2年。
(3)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
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订并负责解释。
4、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5
1、总则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我公司区域和活动范围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以及上级有关文件和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和活动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2.1一次死亡一人及以上;
2.2一次重伤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2.3重大机海损事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4重大交通事故;
2.5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3、应急分级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重伤及其以下事故、一般机海损事故、一般交通消防爆炸事故等,在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事故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必要时请求外部支援。
4、组织机构与职责
4.1公司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安全质量监督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管理部、总经理办、综合事务部工作部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监督部和总经理办公室。
电话:xxxxxxxxxx。
4.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时下设抢险救援组、医疗抢救组、对外联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4.3主要职责
4.3.1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发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命令;公司范围内紧急调用救援设备、物资、人员;根据灾害的变化,随时调整应急救援措施;做好稳定公司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
4.3.2抢险救援组:以事故单位为主,提供抢险设备;组织对伤员、财产的抢救;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负责排除险情。
4.3.3医疗抢救组: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协同事故单位指导对伤员的抢救,联系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救援保障。
4.3.4对外联络组: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相关部室配合,负责对外求援,通报救援情况,传达上级指示。
4.3.5事故调查组职责:按事故类别由系统主责部门和安全质量监督部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配合上级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4.3.6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单位负责,相关处室配合,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4.3.7各基层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5、应急报告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