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区域,迅速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发现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并树警示牌,设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市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在高考前检查锅炉使用情况,抓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
2、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抢救受伤师生,迅速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3、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市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市教育局。
3、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卫进出制度。
2、学校外来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同时向其发出其警告。
3、学校内发生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报告120请求援助。
4、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市教育局。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学校要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和饮食、饮水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停止学校小买部、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市面上教育局、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从6月1日起,学校食堂每日必须提供当日三餐的菜谱,确保数量、质量、卫生的达标。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常见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
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学校设施对患者进行隔离,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