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水文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市规划局局长、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市城市桥梁管理处主任。
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未在市内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位顺序递补。
桥梁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指导和协调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及时了解掌握城市桥梁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故情况,提出应急措施的建议。
根据事故等级,组织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协调桥梁应急指挥部各组的应急工作。
2、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及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一名领导担任,成员由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
3、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牵头制定(或参与)《常德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负责与市人民政府应急机构及有关部门桥梁事故应急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
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桥梁应急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小组之间的联络,及时传达桥梁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拟定报告和建议。
及时传达和执行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报告执行情况。
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工作,组织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
组织审查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新闻发布稿件,编发事故应急情况简报。
指导桥梁管理单位利用城建档案,为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
组织全市范围桥梁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
4、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或修改)《常德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建指挥部办公室,主持办公室日常和应急响应期间的工作。
组织成立工程抢险组,负责桥梁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
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联系相关的队伍、装备、物质,保障事故抢险需要。
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险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提出对策方案。
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城区的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必要时,联系部队和武警参加应急救援。
参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2)市公安局:制定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本单位子预案,组织成立安全保卫组和交通保障组,负责事故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组织指挥排爆、案件侦破等工作。
负责具体组织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疏导工作。
负责保证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
负责事故中的抢险和火灾扑救工作。
(3)市安监局:制定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本单位子预案,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实施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4)市水利局:制定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本单位子预案,组织水利专家对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实施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市卫生局:制定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本单位子预案,组织成立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治工作。
(6)市水文局:负责提供相关河流河道的水文水情资料,对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实施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7)市气象局:负责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气象监测,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抢险救援期间的可能出现恶劣天气的预测情况。
(8)市规划局:制定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本单位子预案,指导事故发生地城市桥梁重建规划工作。
按照桥梁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规划技术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
(9)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制定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本单位子预案,负责协助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具体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10)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救援费用。
5、专家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桥梁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桥梁应急指挥部的咨询机构。
桥梁应急指挥部专家工作组由城市桥梁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电力工程、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