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1、组长根据通知启动本组工作及通知保卫人员防止肇事车辆逃脱。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
如有个别家长来访,政教处、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
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
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由学校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保卫组织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
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区公安局依法处理。
(七)事故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
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经发区领导及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八)本预案在发布之日生效。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篇2
一、总则
1、目的
为快速、有效、妥善地应对和处理我市城市桥梁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桥梁重大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牵头组织,市人民政府有关部、委、办、局(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城区人民政府参与,根据城市桥梁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应急机构职责,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建立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桥梁管理单位三级预警体系。
(2)相互协调、快速反应。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与有关部门、城区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城市桥梁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有关部门、单位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
(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实行属地负责制。
市人民政府是处置事故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
有关部门、城区人民政府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3、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桥梁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常德市城市桥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本市市区内城市桥梁在建设、维修、检测、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隐患或发生洪水、冰冻、撞击、坍塌等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以及发生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常德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人民政府统一指挥,成立“常德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桥梁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由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桥梁管理单位以及专家工作组等组成。
1、桥梁应急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