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怀远白乳泉风景区的具体状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防范为主的思想,以开展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整治治安问题,整改安全隐患,强化重要活动安全保卫为重点,共同作战,齐抓共管,落实责任,明确目标,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白乳泉风景区安全。
二、适用范围
当遇到有紧急情况,主要指刑事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火灾、落水事故、栏杆等保护设施损坏坍塌,游客突发急病等,应立即报相关负责人及白乳泉风景区,根据本预案,各就其责,妥善处理,尽量减少不良影响。
三、组织领导
白乳泉风景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白乳泉风景区事故的应急机构。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制定白乳泉风景区事故应急预案;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组织协调指挥事故救援工作,汇总报告情况。
办公室设在景区旁。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白乳泉风景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掌握事故动态,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启动应急预案,协调指挥救援。
四、内容与要求
(一)白乳泉风景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和实施白乳泉风景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2、制定游览规则和游客须知,引导游客活动;设置白乳泉风景区安全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3、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特别是火警预演培训和机械险情排除培训,使员工具备基本的抢险救生知识,提高安全防护技能,熟练掌握有关紧急处理措施。
4、加强白乳泉风景区安全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检修,排除险情,保障游客安全。
5、凡遇恶劣天气时,须有应急应变措施,并对外公告,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7、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依法严密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防火工作。
8、按照有关要求配备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防安全设施,闭路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
9、在景区内必须配置紧急情况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常年保持各安全通道的畅通。
五、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
(一)处理原则
1、发生安全事故后,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坚持救援第一的原则,立即组织救援,把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事故发生后,白乳泉风景区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有火情的,配合消防部门灭火;有伤亡人员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部门,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二)处理程序
1、重伤员经现场急救后,及时转送到有合适医疗条件的医院,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2、景区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安、卫生、交通、保险等部门的应急救援电话和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单位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环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
3、白乳泉风景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一般、重大、特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县政府和有关部门。
安全事故发生后,涉及的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白乳泉风景区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并保护事故现场,相互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在公安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当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三)指挥与协调
较大事故救援需要县救援力量参与的,白乳泉风景区安全领导小组向县政府提出,由县政府协调。
(四)白乳泉风景区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及主要内容
特大白乳泉风景区安全事故发生后,白乳泉风景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以电传或其他快捷方式报送县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接待单位及与事故有关的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