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督促孩子养成良好用眼行为习惯。
改变“重治轻防”观念,监督孩子保持“一尺、一拳、一寸”正确读写姿势,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要经常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
随时纠正孩子不良姿势,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卧床时或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阳光直射情况下看书和使用电子产品,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用眼卫生习惯。
(三)学生
20.强化健康意识。
学生要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并自觉向家长宣传。
时刻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
21.养成健康卫生的用眼习惯。
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保证每日不少于两小时的白天户外活动时间,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自觉减少使用电子产品。
(四)医疗卫生机构
22.建立儿童视力档案。
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2021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
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
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23.规范诊断治疗。
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
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
对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应叮嘱其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对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
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
24.加强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
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纳入公共卫生管理。
以公共卫生服务为抓手,从健康教育入手,普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健康用眼知识。
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利用全国“爱眼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
配合学校开展视力健康与近视预防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
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
(五)区教育局
25.建立视力监测网络体系。
组织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学校专职医务人员、学校医务室等情况摸底调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应对措施。
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体系,实现全区学生视力动态监测全覆盖。
区教育局会同职能部门每年组织学生视力监测抽查,提升各校监测准确度。
组织开展学生近视防控试点学校工作。
26.加强能力建设。
以区教育局为牵头单位,建立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定期沟通协调,统一安排部署。
成立学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各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学校保健教师配备情况及学校医务室(或校医院、保健室等)建设情况进行督促落实,推进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职称评聘困难、执业注册及医务室标准化建设不规范等问题解决。
27.加强制度建设。
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
28.清理整治校外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