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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高质量发展问题面临问题及建议5篇
大小:62.56KB 14页 发布时间: 2023-03-28 10:45:56 8.19k 7.42k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一)加强药事同质化管理。

建立县域医共体药事同质化管理机制,落实总药师制度。

鼓励总医院建立审方中心,规范处方点评,实现药品的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加快药学服务下沉基层。

加强合理用药同质化培训,加快药学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县镇远程药学服务,切实提高各分院药事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能力。

到2025年,全省的县域医共体内部全部实现药事服务质量同质化管理。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二)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建立家庭医生激励制度,完善签约服务费、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方案。

允许总医院全科、其他临床医师(含中医类别)在各分院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总医院要为家庭医生提供绿色通道,将30%以上的专家号源、预约检查、床位等医疗资源交由家庭医生管理支配;要推动资源下沉,通过联合病房、联合门诊、远程医疗,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站式”全专结合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融入签约服务全过程。

推动“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服务形式,增强服务的连续性、协同性和高效性。

到2025年,全省建设县域医共体的70个县(市、区)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80%以上。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中医药局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三)推动中医药服务下沉基层。

落实《广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粤卫〔2021〕10号)要求,着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加大省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院内制剂研发和推广使用。

充分发挥县级中医院的积极作用,推动县级中医院协定处方在县域内统一使用,总医院可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中药制剂进行调剂使用。

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药学服务下沉至各分院,实现县、镇、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同质化。

(省中医药局牵头,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四)强化信息化建设。

各地要加快总医院和各分院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助力落实总医院对分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以及对县域医共体各类业务进行分析、监管、评价。

依托省远程医疗平台,通过远程心电、影像、视频系统,实现专家远程会诊及诊疗指导,让县域内居民就近享受二级以上医院诊疗服务。

提升县域医共体智慧管理服务水平,打造数字化、智慧型县域医共体,支撑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辅助诊疗、人口健康、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应用,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

到2025年,打造一批上下联通信息共享的数字县域医共体示范县域。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五)做实镇村一体化管理。

各地要在县域医共体组织结构下,利用县镇一体化管理带动镇村一体化管理,按规定落实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公建村卫生站的法定代表人,落实对镇域公建村卫生站的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到2025年,全省建设县域医共体的70个县(市、区)形成更加优质高效的县镇村一体化三级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连续、综合、上下贯通的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医防融合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级政府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制定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

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指导各地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督促指导,积极稳妥推动相关重点工作,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省有关部门要将县域医共体建设列入省乡村振兴及深化医改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各地要将县域医共体建设与乡村振兴、深化医改等工作一并部署落实,加强统筹协调。

要充分运用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结果,定期通报县域医共体建设进展情况,对真抓实干的县(市、区)和地市予以通报表扬,对建设进展落后的县(市、区)予以督促推动。

(三)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完善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关政策,统筹用好上级相关转移支付经费及本级财政资金,形成政策和财政补助的合力,按期完成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任务。

(四)加强宣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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