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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5篇
大小:62.55KB 14页 发布时间: 2023-03-28 10:46:47 19.89k 19.45k

坚持开门整改,根据整改工作进度,适时公示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真改的态度和实改的成效。

实行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完成整改一项、核对销号一项,确保清零见底。

对各部门的问题整改情况,不定期开展抽查核实,对搞虚假整改、迟滞整改的严肃处理。

(四)建章立制。

坚持破立并举、边改边建,着眼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针对集中整顿中反映出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加强源头治理和有效预防,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确保从根本上扶正祛邪;召开总结提升会议,认真梳理总结一些好做法、新经验,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巩固拓展集中整顿成果,对常态化作风建设作出安排,把好作风在新时代持续弘扬。

在集中整顿结束前,各部门要对集中整顿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开展自查自评。

把群众满意不满意、实际问题解决没解决、对医院发展促进作用大不大,作为衡量标准,针对不同部门,分别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公布测评结果。

四、推进措施

(一)明查暗访“抓督导”。

坚持把明查暗访、真查实督贯穿集中整顿工作全过程。

突出“检查、核实、督促”职能,不间断地随机随地开展查访,并全程录音录像,精准发现作风方面的问题,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重要情况进行现场查核,督导查找出问题的整改。

对于明查暗访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处理、整改;对于重大、典型问题,严格督办,限期整改。

(二)曝光典型“促整改”。

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全院作风建设集中整顿典型问题曝光会,对每个阶段发现的突出问题、查处的典型案件及处理结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曝光,并由被曝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做检讨发言,深刻剖析原因,明确自身责任,作出整改表态,警示警醒,促进作风问题整改。

(三)疑难问题“提级管”。

实行首问负责制,推动全院构建“首问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责任链条,对疑难事项、棘手问题实行提级管理,下级向上级领导报告,由其上一级领导研判处理,使有关事项尽可能在本单位内部闭环解决。

(四)重点处室“群众评”。

为有效破解“中梗阻”问题,采取群众评议的方法,倒逼中层干部转作风、优服务。

对承担人财物管理、患者就诊以及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其履职尽责、服务质量、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背靠背”民主评议,凡评议结果属于差档次的,首次的发函提醒,连续两次的诫勉谈话,连续三次以上的调离岗位或予以免职。

(五)聚焦问题“专项治”。

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切口小、发力准、效果好”为原则,分别确定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纠正违规和偏差行为,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举一反三、以案促改、系统整改,全面提升各部门治理能力。

(六)严格问责“强震慑”。

对作风集中整顿中发现和暴露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建立快查快办绿色通道,先受理、先研判、先处置。

对作风问题的当事人、责任人严肃追责,对问题严重的,实行“一案双查”,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发挥好执纪问责的强大震慑作用。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5

为深入实施健康广东行动,推动我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加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未纳入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地市可参照本方案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党对县域医共体的全面领导,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性,以强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

不断完善县域医共体“总院+分院”组织架构,逐步实现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等六个方面的统一管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中医药服务下沉基层、县域内上下信息联通、医防协同等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着力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现人民群众“头痛脑热在镇村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的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省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的15个地市70个县(市、区)基本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明晰、分工协作、服务优质、有效运行的县域医共体,大部分县(市、区)的县域内住院率达85%左右,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

全省县域医共体运行管理更加优质高效,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县域内财政保障和医保支付可持续,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患者逐渐回流县域、下沉基层,群众健康服务获得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组织机制。

健全高效有力的.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领导体制,由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管委主任,医管委日常工作由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承担。

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专题研究县域医共体建设事宜。

选优配强县域医共体领导班子。

完善县域医共体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将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鼓励支持县域内社会办医疗机构主动联合社会办诊所等组建县域医共体,作为县域公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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