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制定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
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指导各地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督促指导,积极稳妥推动相关重点工作,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省有关部门要将县域医共体建设列入省乡村振兴及深化医改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各地要将县域医共体建设与乡村振兴、深化医改等工作一并部署落实,加强统筹协调。
要充分运用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结果,定期通报县域医共体建设进展情况,对真抓实干的县(市、区)和地市予以通报表扬,对建设进展落后的县(市、区)予以督促推动。
(三)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完善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关政策,统筹用好上级相关转移支付经费及本级财政资金,形成政策和财政补助的合力,按期完成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任务。
(四)加强宣传总结。
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各部门在县域医共体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注重宣传的引导性和时效性,积极宣传推介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