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活动区,幼儿的活动往往采用松散的小组活动形式。
一般来说,容纳2~3个幼儿在一起活动的小活动区,可使幼儿安静地活动交往。
活动区所容纳的幼儿人数以不超过5个为宜。
5个以上幼儿在一起活动的活动区,经常使噪音增大,幼儿吵嚷行为增加,而且增加了幼儿社会**往的复杂程度。
应当根据活动室的面积,幼儿人数以及教学活动的客观需要来设置活动区,决定活动区的数量。
每一个活动区所占据的空间,要使在其中活动的幼儿能够自主地、不相互妨碍地开展活动,进行有效的探索和学习。
(2)各活动区的活动减少干扰
由于幼儿在各活动区进行的活动性质不同。
有的安静,有的吵闹。
因此在设置活动区时,动静应尽量分开避免相互干扰。
像角色游戏、音乐、表演、小木工等活动一般来说是比较吵闹的,要使这种活动区远离需要安静的图书区、教学区。
为了使活动区能被清楚地识别,它们之间应有明确的分隔物,以利用各种玩具柜、书架、地毯等现有设备作区域屏障或分界线。
划定每一角落的范围可以协助幼儿遵守规则。
但作为分隔物的橱架的高度和间隔,应尽量以不阻碍成年人的视线为原则。
这样可以使教师视野广阔,无论站在活动室内的任何一个角度,都可以看见幼儿在每一活动区的活动情况,以便有需要时能够及时给予辅助。
活动室内的“交通路线”力求畅通无阻,以避免儿童在如厕、变换区域、取水时产生拥挤、碰撞等情况。
为此。
活动室**和各个门口(盥洗室、大门、阳台门等)最好不要设活动区。
活动室内区域的过道要清晰。
过道的大小要适当。
研究发现:给人以视觉清晰的过道是一种促使儿童投入适当活动,防止破坏性行为发生的环境**。
(3)设备的摆放应方便幼儿取用和走动
室内每设备的安排或玩具的摆放,应尽量以方便幼儿取用和走动为原则。
每组桌椅安放的位置应尽量靠近玩具或用品的橱架,这样可以尽量避免幼儿因长距离取用或放置玩具时,掉了玩具,而要俯身拎起,造成秩序混乱。
每组桌椅的距离不可太近,桌椅橱架之间须预留约0.6米宽的通道,以便幼儿走动或取用玩具。
桌椅也不要“之”字形摆放,这样会使幼儿难于走动和容易碰撞。
(4)幼儿有独处的地方
在活动室内应为幼儿提供独处的空间,因为独处也是幼儿的一种心理需要。
独处空间的创设可以有多种形式。
例如,可以利用楼梯下面的角落,小板等作为分隔物遮挡,当幼儿在独处空间活动时,教师不要参与和干预幼儿的活动。
(5)各活动区应该遵守的活动规则要清楚明确
活动区是幼儿**活动的场所,但**不等于放任不管,为所欲为,而应该是充分理解和掌握规则之后的自律自在。
创设活动区时就必须考虑规则问题。
因为有些规则就蕴涵在环境之中,教师妥善利用环境来暗示规则。
如,书架上排列有序、整齐清洁的书籍似乎在告诉儿童要爱护图书,看完后,要放回原处。
关于进区人数的规则,可以采用进门挂牌、挂项链或其他方法。
例如,在积木区,可以在地板上贴上四对小脚印,表示每次这里只能进四个人。
在娃娃区,门口挂上5朵纸花,当花拿完了,则表示这里不能再进入了。
使用材料的规则也可以通过环境来提示。
例如,可以在玩具柜贴上标志:把剪刀的图形告诉儿童这是放剪刀之处,贴着红纸条的笔筒表示这里是放红颜色铅笔的这样做还能起到教幼儿学习对应、分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