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乡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乡政府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副书记会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定期分析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态势,部署全乡甲型H1N1流感防E任务,统筹协调防控措施的落实。
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卫生院,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乡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全乡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制定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技术方案,提出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及防护用品的计划建议;开展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培训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和医疗救治队伍;落实各类病例的隔离观察和医疗救治措施;对疫情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控制措施并监督措施的落实。
(2)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做好防控知识的宣传,加强对出现疫情地区的宣传报道管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乡中、小学:制定并落实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措施;加强在校学生、教职工的防控知识宣传;指导学校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4)乡公安派出所:密切注视、及时报送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协助做好甲型H1N1流感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查寻和隔离观察、疫点疫区现场封锁等强制隔离措施;加强疫点疫区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做好交通疏导,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或现场管制;严密监控互联网有关甲型H1N1流感信息,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5)乡公路站:负责对公路交通工具及乘运人员实施卫生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
三、病例监测、发现、报告和卫生监督
(一)病例监测、发现与报告
1、建立防控流感疫情三道防线。
(1)加强流入及回籍人员健康管理。
开展对流入及回籍人员追踪、随访和医学观察。
随访工作在乡政府领导下,乡卫生院医务人员实施,并按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与上报工作。
(2)调整完善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根据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管理方案(试行)》要求,对所有密切接触者不再进行集中医学观察,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或随访。
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的形式及场所等,可采取以下任一方式:医学观察对象或监护人自我观察,主动报告,健康告知,家庭成员督促;以医学观察对象主动报告为主,由乡卫生院在观察期限临近结束时进行随访评估;指定医务人员定期对观察对象健康状况进行电话随访或访视,并进行健康咨询和指导。
医学观察期间,如果密切接触者出现急性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立即按有关规定居家或住院治疗。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并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等。
(3)做好医疗机构预检分诊、感染控制和转运工作。
要规范门诊、急诊的接诊流程,在易于隔离、方便患者就诊的地方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有明显标识引导。
发热门诊要保证充足的候诊、就诊空间,改善通风条件,及时分流患者。
要加强病房管理,严密监测住院病例症状,发现疑似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患者应当及时隔离,避免感染其他患者。
要严格按照《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__年修订版)》的要求,严格落实卫生院感染控制要求,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2、规范疫情报告程序。
各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乡卫生院)发现流感样症状体征的病人,组织会诊,不能排除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的,要立即按照规定报告。
要加强疫情信息报送工作,对发生聚集性疫情,要按照规定在第一时间书面报送。
3、落实学校防控措施。
中、小学要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教体艺[20__]__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的防控工作方案(预案),积极开展健康宣传和培训,知晓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熟悉防控工作程序,落实晨检、午检、晚检、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和随访等工作。
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按照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三个等级(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落实不同的防控措施。
对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散发、暴发、流行),及时调整防控策略,采取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链、保护高危人群等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或减缓疫情扩散,减少病例,减轻疫情危害。
对在学校一个班级内发现散发的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由输入性病倒引起的二代病例,经批准,学校可采取班级、年段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
对在学校内出现多起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形成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流行趋势。
经批准,对出现病例的中、小学实施全校停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