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清明节期间,林区人为活动增多,野外用火隐患严重,历来森林火情火灾多发。
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
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工作,率先垂范督导检查,发生火情要亲临现场组织扑火救灾,高位推动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落实。
二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坚决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统领,压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基层组织管护责任制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制,特别要管好一线巡查检查和巡山看护人员,既要把每个坟头墓地、山头地块、村口路口的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更要加强督导检点,防范履职不严出现工作漏洞。
三要进一步严格值班值守。
清明节期间,县、镇两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坚守防区,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调度;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值带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位值守,确保政令畅通。
发生火情要严格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的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信息。
此外,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务必于3月27日前,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值班表上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4
清明将至,节日期间进山扫墓和旅游踏青人员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加大,森林防灭火工作进入紧要期。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力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深入贯彻《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龙川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全面提高我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
以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以宣传为先导,以野外火源管控为重点,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禁止明火扫墓,力争清明期间实现零山火和零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时间
2023年3月20日至4月15日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防火责任。
当前正值清明时节,进山扫墓、旅游踏青等活动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增大,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
各村(社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顾大局、保平安的角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
清明节前各村(社区)要亲自组织召开一次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制定清明清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压实村“两委”干部主体责任,重点压实村干部包片和护林员包山头的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打赢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攻坚战,严防山火发生。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倡文明祭祀。
各村(社区)要开展富有特色、群众喜闻乐见和警示性较强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加大法律法规和反面典型案例及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扫墓人员和进山旅游踏青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全力提高全民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
一是护林员要戴上红袖章、插上彩旗、带上扑火工具、小喇叭播放口号在墓地集中区宣传巡查。
二是开展“敲门”行动,村干部、护林员要到每家每户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违反规定后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每家每户清明扫墓祭祀不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不违规野外用火。
三是悬挂宣传标语,各村(社区)要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悬挂在主要交通要道、进山路口、高速路口和墓地集中区,每村至少要悬挂2条以上横幅标语,加大布设密度,增强宣传氛围。
四是各村(社区)要与扫墓群众签订《紫市镇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见附件),做好签名登记存案。
五是开展流动宣传车宣传,镇森林消防车要专门用于森林防灭火工作,每天要派出宣传车在主要交通要道、高速路口和墓地集中区宣传巡查。
六是加大对文明祭祀活动的采访宣传报道力度,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摒弃落后的燃烧纸钱、冥物、蜡烛等迷信祭祀方式,引导群众采用礼花炮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文明祭祀活动代替传统的祭祀方式,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三)强化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龙川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组织开展“五清行动”,以清坟头为主,做好辖区内墓地、扫墓群众的登记造册管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村干部、护林员要根据墓地的分布情况分工负责监管群众扫墓行为,严防因扫墓祭祀活动引发山火。
要强化护林员巡护责任,按责任区划分管护区域,护林员要佩戴红袖章、携带扑火工具,在墓地集中区加强宣传巡查,落实巡山护林。
要加密设立临时检查站,镇包村干部、村干部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和墓地集中区设立临时检查站值班值守,对过往人员和车辆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对进山人员进行检查和扫“防火码”登记,对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统一收缴集中保管,禁止携带一切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
镇派出所要把查处清明期间的野外违规用火和山火案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要加大对群众扫墓祭祀活动野外用火的执法力度,对不听劝阻执意在林区内及林区边沿100米范围内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违规用火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一旦发生山火,要从严从快开展火灾案件调查工作,依法严惩山火肇事者。
(四)强化督查巡查,确保措施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成立督查组到各村(社区)检查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防火工作漏洞和问题,及时向村(社区)反馈,提出建议,及时整改,并做好督查记录,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火情处置不力造成森林火灾和不良影响的,将通报全镇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巡查执法工作,组织人员到各片开展现场执法,镇包村干部要进村督促检查村干部、护林员巡山宣传情况,压实村一级主体责任。
(五)强化应急值守,科学处置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