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
结合医保领域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及基金监管薄弱环节,6月初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报XX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动员培训。
6月中旬,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在本系统开展动员培训,召开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整改动员大会。
(三)自查自纠。
8月底前,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要对照专项整治内容,深入开展自查整改,于自查整改结束前主动将违法违规所得足额退回,并深入剖析违法违规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将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领导小组。
(四)抽查复查。
9月底前,市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根据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整改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开展抽查检查,原则上实现对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
10月底前,XX市级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复查。
(五)迎接验收。
11月底前,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将组建联合检查组,第三方配合,对各市州开展飞行检查。
全市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省飞行检查,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对飞行检查组移交的问题,依法依规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六)总结成果。
总结经验做法,推广先进典型,形成制度成果。
12月10日前,向XX市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抓好整改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准确把握当前医保基金监管面临的复杂形势,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纪意识、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医保基金管理水平。
(二)提升能力,分类解决问题。
市卫健局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对2019年以来检查发现问题全部清零,彻底整改;要勇于正视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对检查发现重复出现问题加重处罚;强化行业自律,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形成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部门联动,突出工作时效。
依据中、省、XX市相关规定,认真落实部门联席会议,扎实做好部门联动,建立医保部门与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案件、问题线索协同衔接机制,做到查处一批,震慑一批,合力推动违规违法问题治理。
(四)严格奖惩,严肃追责问责。
市卫健局要切实履行主体监管职责,医保部门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履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要强化考核问责机制。
市打击欺诈骗保领导小组将对监管有力、成效明显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监管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医院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2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和县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会议精神,将于2021年上半年在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维护群众权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形成重管严打的高压态势,达到遵规守法、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
进一步规范两定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增强两定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遵守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规定的自觉性,有效降低基金违规风险,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二、覆盖范围
(一)县城内定点医疗机构。
公立定点医院(县医院、中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结防所、疾控中心、蒙医院)。
民营定点医院。
(二)乡镇定点医疗机构。
(三)定点零售药店。
三、检查内容
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为主要检查对象,以“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