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研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条例。
将研究、宣传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作为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的中心工作,通过抓研究、抓宣传、抓培训、抓执行,确保《条例》能够落地见效,不断提高我县医保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充分发挥“两定机构”和新闻媒体的力量,有针对性的、多维度的开展宣传。
牵头科:基金监管科。
配合科室:
2.分类组织研究培训。
依照分级分类原则组织开展对医保基金监督工作人员、经办机构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
结合工作实践,制定培训计划、细化培训内容,采取权威解读、专家授课、以案说法、自学讨论等方式,进步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组织机关全体人员研究《条例》,并对《条例》相关常识考试。
牵头科:基金监管科。
配合科室: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3、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落实宣传月活动。
按照国、省、市宣传工作部署,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结合国家、省、市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维权意识,做好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各项工作。
二是持续开展宣传活动。
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整治多样形式办法,加强法律法规、医保政策、医保协议等重点内容的宣传引导,不断延伸、拓展宣传工作触角,努力营造不敢骗、不想骗、不能骗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牵头科:基金监管科。
配合科室:
方向不变、力度不减
1、强化日常监管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局基金监管科要联合经办中心,结合经办中心稽核目标任务,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的现场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医保基金管理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同步开展基金监管宣传及打击欺诈骗保工作。
要合理统筹安排人员力量,科学安排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确保年底前完成全覆盖检查工作。
探索全覆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措施。
结合人力、物力等因素,探索实施划片分区、人员分组、网络式监管等监管方式,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实效。
牵头科:基金监管科。
配合科室: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分批分级组织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组织开展“三假”专项整治行动。
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以“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为重点问题,开展打击“三假”专项整治工作。
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
二是组织开展“清零”行动。
梳理医疗保障局组建以来至2021年12月底前,经飞行检查、举报、自查自纠等发现但未查处完结的问题,树立问题台账,逐个销号管理,开展“清零行动”。
三是开展基金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对省、市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移交线索处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强化责任意识,进步监管效力。
牵头科:基金监管科。
配合科室: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4、推进依法监管,规范执法程序。
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和行政执法清单事项,明确基金监管行政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依据。
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牵头科:待遇保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