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入宣传引导,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村要始终保持防火高压态势,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村组会议、标语横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明、环保、安全祭祀方式。
做好村居公示栏、重点路段、重点林区均设置固定性标语。
加快分户《禁火令》张贴工作。
各自然屋场进出口还要撰写禁火标语。
同时还要加大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受到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火、安全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3)全面抓小抓早,严格野外火管控
各村要把火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险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重点地段、重点人员管护。
落实“村干部包片、组长家长包小孩、监护人包痴呆聋哑傻”的机制,全面抓好我镇重点地段的管控。
全镇重点地段如下:各村重点林区、沟、荒茅区、田埂边、公路两侧及重点芭茅地段;辖区内企业油库、炸药存放地、通讯单位基站及东岭旅游景点、公墓、坟场及宗教活动场所、各自然村社亭等重点区域。
加大监测巡查力度。
对森林火灾多发地段,要实行重点防范,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要严格执行野外火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违规造成火灾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处。
护林员要全天候在岗值勤,密切监视火情。
各村要组织不少于1人的森林防火鸣锣员,同时发挥森林防火信息员作用,确保每日早、晚深入农户提醒2次。
强化部门行业管理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履行《2017年度四都镇森林防火责任状》规定的内容,在人员管理上,落实“管好自己的人”的职责,特别是离退休或休假在家的干部和家属,杜绝一切野外火。
在重点防范上,要严格落实“管好自己的事”,除工作站和防火办外,供电、通讯、广、移动、联通、电信等杆线、基站等重点部位必须由单位自身建造防火隔离带。
(4)全镇严阵以待,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
对扑火机具和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修、维护、保养和储备。
森林防火队员要集中管理,整装待命。
确保一遇有火情,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要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要全面组织防火应急分队,各村要组织不少于20人的应急队伍,落实第一时间安全扑救措施。
(5)严肃整改追责,全面落实责任追究体系
实行森林火灾“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对迟报、瞒报、漏报火情信息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因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要及时介入火灾、火险情况调查,确保“有案必破”。
各村(居)、各单位要依照土地确权登记、林权管护和坟责任主体落实责任,积极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对春节期间上坟烧香、燃放鞭炮、点烛行为要作出重点提示,并积极协助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对火灾情由进行调查。
各村(居)、单位不得设置障碍、不得说情。
如发生森林火灾需要支援的,要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高度。
救灾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承担,对发生森林火灾、火险的个人,除追究经济责任外,依法从严追究法律相关法律责任。
如起火原因不清的,其费用该村支付。
如引发火灾人员系镇属单位管理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支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