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后期工作
1.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继续加强对舆情事件相关性质、相关领域、相关群体的舆情信息研判和应对处置,避免形成共振效应和连锁反应。
2.涉及相关主体责任部门的舆论事件,应依法有序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好本行良好的社会形象。
3.加强正面形象宣传,组织策划新的宣传主题和亮点,
消减舆论影响。
(二)分析总结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就舆情发展特点、舆情应对措施及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等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舆情分析专题报告,进一步完善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七、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在我行由各分支机构、各部室负责人专人负责,确保舆情相关工作,联络畅通、及时。
(二)培训保障
应定期组织负责舆情方面的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其舆情应急处置人员政治上、业务上的敏感性和应急处置的娴熟能力。
八、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由XX村镇银行负责解释。
银行舆情应急演练4
为进一步提高某某农商银行负面舆情处置工作水平,有效应对和快速化解舆情风险,切实维护农商银行声誉和形象,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某某农商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负面舆情,是指有可能或已经对全辖农商银行工作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的新闻媒体负面报道或负面言论。
主要发布媒体包括: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BBS论坛、博客、播客、微博、聚合新闻(RSS)、新闻评论以及跟帖、转载等。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某某农商银行及其辖内营业机构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的应对和处置。
第三条负面舆情应急处置,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沟通,快速响应”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根据负面舆情的级别和影响程度,科学高效、依法合规处置,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和控制负面舆情。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统筹协调全辖农商银行负面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我行成立负面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总行分管政策法规部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政策法规部经理担任副组长,各部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不定期研究舆情动态,总结工作开展情况,负责负面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部,政策法规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负面舆情监测、引导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各分支机构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负面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各分支机构设置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岗位,配备至少2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负责负面舆情监测、引导和处置工作。
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时,在上级统一组织下,上网跟帖,发表言论,宣传政策,讲清真相,释放理性的声音和正确的主张。
第三章分级响应
第七条根据舆情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负面舆情事件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负面舆情:即被有重大影响力的中央级媒体、省内主流媒体报道,对农商银行工作和形象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舆情事件。
二级(较大)负面舆情:即被地方级报刊或网络媒体报道,对农商银行某一领域工作和形象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舆情事件。
三级(一般)负面舆情:即被影响力较小的媒体报道或客户一般性投诉,对农商银行工作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较小的舆情事件。
第八条负面舆情事件应急处置的主体是涉事法人机构。
发生一级负面舆情事件,涉事法人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省、市两级负面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二级负面舆情事件,涉事法人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市负面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级负面舆情事件由各涉事法人机构自行处置。
并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政府、人民银行、监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根据负面舆情事件的发展情况,各级负面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可以及时调整舆情事件等级。
第四章应急处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