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驻村领导
成员:驻村干部
负责区域:龙溪村、上渡村、楼下村、塔下村
车辆安排:
2、桅子片巡逻小组
组长:
副组长:驻村领导
成员:四个驻村干部
负责区域:桅子村、华塘村、里田村、黄土塘村
车辆安排:
3、新华片巡逻小组
组长:_
副组长:驻村领导
成员:驻村干部
负责区域:老塘村、江厚村、东山村
车辆安排:
办公室负责值班调度(值班电话:)、森防专干(农村农业组)、综治专干(政法综治组)、国土专干(城建国土组)负责信息联络,分管领导调度森防工作,同时负责收集整理台账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全年为森林防火期,每年9月1日至次年5月10日为森林防火特防期,其它森林防火时段以上级通知为准。
森林防火期间,在镇内主要交通干道悬挂中型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各村(居)要在各自然村、通村公路沿线等明眼位置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各组要组织巡逻车辆下村放高音喇叭,里田广播电视站要利用电视、村村响广播宣传,其他部门要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各村(居)召开好座谈会、动员会,对在家居住的农户,逐一进村入户发放《禁火令》,并要求户主签名确认;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将对各村《禁火令》的发放签收情况督查,对漏发的或发放不到位的,除限期整改之外还要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20元/户)。
学校要组织全镇学生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六个一”宣传,即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宣传墙报、上一堂森林防火专业知识课、写一封致家长的防火公开信,书写一条防火标语等;同时要主动配合镇森防办开展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将森林防火纳入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培养全体师生的防火意识,让森防知识辐射到每一个学生家长中去。
各驻镇单位干部职工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积极配合镇、村做好宣传、劝导工作。
四、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在森防期间,各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重点林区、高火险区、火灾多发区,林区工矿企业、学校、重要设施以及农村农民聚居地,林农交错地带,林缘、林内集中坟墓地的火灾隐患地点进行排查整治,做到责任到人、监控到位,确保早发现、早排除、早整改。
进入森林防火特防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管理、重点安排。
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
对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建立台账,明确监护人和村级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五、加强责任落实和火源监管
镇、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各驻村干部负责督促落实到位。
全镇野外火源监管实行片组长负责、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头、坟场责任制。
各村(居)支书、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定员干部为主要责任人,村组干部包山头责任制。
除了督促村级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巡逻之外,各片、各村(居)要加派人员巡查,强化林区火源管理,特别是重要林区或重点林区火源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对野外用火者,先劝导其自行扑灭,如经多次劝导仍不扑灭的野外用火者,巡逻人员用手机拍照留证后将其扭送至森林公安拘留,或视情节情况,扭送到镇森防办、林业站批评教育,可对其处以500-2000元罚款,并书写检讨书张贴到各村组。
为加大野外用火打击力度,调动巡逻积极性,对扭送林业公安拘留的每一例镇财政给予400元奖励,对扭送到镇森防办、林业站批评教育并写检讨书张贴到各村组的每一例给予200元的奖励。
奖励款项由各巡逻小组组长或镇森防办提供现场相片为依据,镇财政所及时抓落实抓兑现。
六、强化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
1.成立半专业扑火队及应急分队。
镇森防指挥部从政府、驻镇单位、村及鑫源矿业公司抽调精干劳力,组成4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用于应对特大森林火灾或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异常事故。
扑火队和应急分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