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学习之星评选方案5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之“学习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价制度改革,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
发挥榜样示范、教育作用。
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二、评选要求:
自觉遵守《守则》《规范》,遵守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包括语文、英语、数学)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学习习惯好,学习方法佳,能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三、评选实施办法
1、“学习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
2、采取逐步筛选的办法,班级先评比出“班级学习之星”,评比中要充分发挥民主。
再经德育处审核同意后,确立为校园之星。
3、每班申报的“学习之星”只能限一名。
每年级评2名,特殊情况可放宽。
4、推荐参加评选的学生须填写申报表(要求详细),另附3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
评选学生要准备8K照片1张,用于橱窗宣传。
四、评比活动时间安排:
5月12日-6月5日班级评比
6月6日申报材料上交德育处
6月9日-6月13日德育处审核材料
6月16日表彰、颁奖
五、表彰:
举行表彰仪式,并发给荣誉证书。
六、成立评比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校园学习之星评选方案6
一、指导思想:
为树立学习榜样,表扬在学习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调动学生学习热情,增强学习能动性,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班风,构建和谐健康的校园,特开展“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评选活动。
二、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三、评选对象:
六—九年级学生
四、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
2、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积极思维,举手发言,声音响亮。
3、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字迹工整,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
4、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