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配电箱还应装设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等仪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
此外,总配电箱、分派电箱应配置紧急停电按钮和应急照明电源。
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匹配。
15、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为规范所明确的DZ20系列透明的塑料外壳式断路器,该断路器可以兼作隔离开关。
漏电保护器的结构选型,优先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
若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必须同时设立与其相配套的缺相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临电施工规范最新版2
一、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
新《规范》规定:凡是电气设备在5台及其以上必须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或用电在50kw及其以上也必须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由相关部门审核(于机电管理有关的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编制主要内容8条。
凡达不到上述电气设备数量或用电量的,可以不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按其主要内容的第8条执行。
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1绝缘、接地、电阻和漏电保护器的参数检查表;
②临时用电技术档案资料有电气技术人员保管;
③电工负责保管电气设备安装拆除的有关资料。
三、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和保护
1凡电压在1kv以上(不包括1kv)称为高压电路;
2凡电压在1kv以下(含1kv)称为低压电路;
3安全电压,凡50v以下(50v、42v、36v、12v、6v)均称为安全电压。
四、接地、接零和临时用电的安全保护系统和防雷
⒈接地—将电气设备可导电的金属外壳(部分)用导线与大地相连称之为接地,其分类如下:
Ⅰ类—工作接地(产生工作零线)。
在电力系统中因工作需要的接地称为工作接地,其电阻R≤4Ω;
Ⅱ类—保护接地。
在电力系统中因防止漏电伤害保护所需要的接地称为保护接地,其电阻R≤4Ω;
Ⅲ类—重复接地。
在电力线中除始端接地外,在其中间或末端的再次接地称为重复接地,其电阻R≤10Ω;
Ⅳ类—防雷接地。
将避雷针(器)用导线与大地相连称为防雷接地,其电阻R≤30Ω。
五、在建工地的临时用电系统
⒈原在建工地使用的是TT系统(不能保证电阻R≤4Ω),这种电力系统对于设备操作不安全;88年后进入TN系统,并强制执行TN—S(三相五线制)系统,如图所示:
L 1
L 2
L 3
N
P E
L 1—相线(俗称火线)1,用黄色线;
L 2—相线(俗称火线)2,绿色线;
L 3—相线(俗称火线)3,红色线:
N—工作零线,其R≤4Ω,淡蓝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