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能力将其制服,也可以采取多种方法脱身。
常见的有:呼救脱身法、周旋脱身法、恐吓脱身法、对犯罪分子进行说服教育法等等。
万不得已,也要充分进行比较,两害相权取其轻,争取把损失降到最小,保住最大的合法权益。
在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相比的情况下,人身权利自然大于财产权利,自然应舍弃财产以保全自身。
本案中任凯如果选择放弃手机也许是更为理智的做法。
青少年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犯罪分子时,也不必大义凛然勇于搏斗,去作无谓的牺牲。
板书:二、用智慧保护自己--这是避免受到侵害的重要途径
师:对我们学生来讲,校园内外的拦截敲诈可能是最常见的不法侵害,这不,有位同学就碰到了--列举我校前段时间校园里发生的敲诈抢动劫案例。
讨论:面对拦截敲诈该怎么办?
师:大家的观点实际上都有一定道理,我们遭遇意外险情和伤害时,处理方法是随机应变,机智勇敢,用智慧来保护自己;处理原则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争取把损失降到最小,保住最大的合法权益。
当然,同学们身边的不法侵害远不止一项拦截敲诈,还有许多。
下面,我就选择三个情境,请大家讨论,看看谁是自救智多星:
1、当你回家时,发现有一个成年人在你后面跟着你,怎么办?
2、当你独自在家,遇到陌生人来访,怎么办?
3、当你路过网吧,网吧老板拉你进去打游戏,怎么办?
(学生分组讨论、交流。
)
师:刚才大家大都提到了打110的电话,知道这是帮助自己防范侵害的一个非常好的办法,下面,我就来考考大家,看看大家对常用的急用电话是否了解。
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森林火警--95119。
(分小组竞赛)
师:在现实生活中,青少年面临的侵害除了那些不法侵害,还有一些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
请
想一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可能遇到哪些意外险情与伤害?如果遇到了,你觉得应该如何应对?(学生回答)
师总结提出:大家说的都挺好,下面我们来看看中学生小峰在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是怎么做的?
案例:1994年春,13岁中学生小峰自创的歌词在当年的全国少年儿童歌词征集活动中获特别奖。
但小峰并未接到获奖通知书。
经调查发现,是参加复评工作的小学教师李某和他的学生张某做了手脚。
小峰于1996年初把一纸诉状交到法院,状告李某和张某共同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1997年8月10日人民法院审结,小峰获得17000元赔偿。
这是国内首例未成年人著作权案。
问:1、小峰靠什么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2、在你的身边有过类似的事例吗?
老师总结,小峰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实类似的事例还有很多。
板书:三、用法律保护自己--这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我国特地颁布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来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师:青少年受到非法侵害时,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邪恶得到惩处,使正义得到伸张!
(三)课堂感悟,点拨升华
师:通过这节课的学习,你最受启发的是什么地方。
(用一两句话来概括)
教师小结:青少年要学会自我保护,不仅需要有保护自己的意识和勇气,也要有保护自己的智慧和方法,还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