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应急预案是为了在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时,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下面小编整理了博物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博物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1
及时处置我市文物保护和文博场所开放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对文物的危害和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文物法律和《国家文物局突发性应急工作管理办法》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全市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博场所和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文物保护单位遭盗窃、盗掘、损毁、火灾、丢失的事件。
以及因自然因素引起的危及文物安全和文物保护工作秩序的事件。
一、编制依据
(一)国家层面法律法规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5.《博物馆条例》
6.《xxxxxxxxxxx》
7.《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8.《xxxxxxxxxxxxxxx》
9.《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条例
1.《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
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4.《六盘水市全面加强文物工作实施方案》
5.《贵州省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南(文物保护单位、文博场所)》
6.《六盘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管理的文博单位发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加大文物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公共文物安全与防护意识。
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细致排查各类文物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二)依法管理。
文物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三)属地负责。
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
各地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发生涉及文物的突发事件负总责;当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
各文博和文物保护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是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成立的、负责事件处置决策的领导机构。
贯彻落实文物安全包保责任,成立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