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㈠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⑴若本辖区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事故,根据火势情况如需报警,应迅速用电话或手机报告县消防部门请求援助(报警电话:119);
⑵积极组织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进行补救;
⑶迅速向单位应急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2、组织实施
⑴按照“既要救人、还要将文物损失降到最低”的原则,迅速组织老弱病残人员及撤离。
⑵在消防车到来之前,自行组织力量,迅速启动消防紧急预案,使用消防水枪、灭火器、水桶、脸盆等开展主动自救或控制火势。
3、扑救方法
⑴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⑵打开消防水闸和所有供水笼头;
⑶若是液体火灾事故,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应采用干粉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进行灭火。
4、注意事项
⑴发生火灾事故,首先应考虑人员安全,扑救方法科学合理,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⑵火灾第一发现人有义务协助查明原因;
⑶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采取边报警、边进行扑救并控制火势的办法,不得消极等待。
㈡用电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组织专门人员加强对电源电路使用情况的经常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
2、用电事故发生后,首先切断电源,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110(匪警)、119(火警)、120(急救)请求援助,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㈢外来不法分子进入博物馆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护馆人员名单与分工
总指挥:
下分三个行动小组:
现场保护组:
追捕组:
通信报警、抢险自卫组:
2、行动计划安排分工
如展厅和库房发生抢、盗案件时,总指挥迅速下达命令召集全体护馆队员到位。
追捕组迅速出动追捕犯罪分子,堵塞路口或通往馆外交通要道;现场保护组应迅速到发案现场做好现场保护,控制事态的发生;通信报警、抢险自卫组迅速组织与公安机关和友邻单位报警联系,争取援助,排除障碍,抢救伤员。
3、要求
每个护馆队员应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的学习和锻炼,提高军事素质和应变能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当接到报警或命令后五分钟内到达现场。
三、应急保障
㈠文物管理所按照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
依托现有的政务信息网络,利用技术平台,构建统一的应急信息收集、决策、管理系统。
运用国内外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开发的先进科研成果,不断改进应急技术装备,提高公共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
㈡建立突发公共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
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职工,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