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
2.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⑴研究确定应对消防安全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⑵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消防安全事件的组织和指挥;
⑶负责审定镇消防安全总体应急预案;
⑷负责抓好全镇性消防安全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⑸当消防安全事件超出本镇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请求上级支援;
⑹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⑺总结全镇年度消防安全工作。
(二)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
1.石滩镇人民政府是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挥长由镇长魏俊峰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副镇长、人武部长汪涛同志担任,镇消防安全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办,办公室主任由汪涛同志兼任,邱松明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2.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消防安全事件所涉及的.全镇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负责全镇消防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依据镇消防安全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镇消防安全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镇级各单位、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
(4)负责消防安全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消防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县应急管理局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
(7)负责与县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镇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四、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一)火势较大,有可能造成较大经济财产和人身安全时;
(二)超出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时;
(三)镇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启动预案的消防安全事故。
五、工作原则
(一)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原则。
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必须坚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行动,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二)坚持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原则。
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第一要务。
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着力点,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
(三)坚持果断决策、科学处理原则。
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积极捕捉有利机战,果断决策,快速行动,灭火救援行动的技术、战术方法既要讲究科学,又要符合火灾现场的客观实际,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实效性。
六、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情况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经济损失。
重大事故:造成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经济损失。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死亡30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1亿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七、应急处置
领导机构下设三个工作组,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具体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工作。
(一)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