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城建口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负责我县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考核等工作。
(二)抓好工作落实。
农贸市场整治工作涉及市场管理单位和各职能监管部门,要求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采取得力的措施,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大力营造氛围。
在市场进出口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册(单),大力宣传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动员摊主和消费者参与,做到整治要求人人熟知、标准人人明了,活动人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