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在向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略)。
(5)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群体性的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涉及班级班主任及政教处干事。
2、报警程序:
(1)所属班级班主任。
(2)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
(4)校分管领导和校主要领导。
(5)如需报告公安机关,须报请领导同意。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值周领导、班主任、保卫干事等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校园值班人员立即按照程序向领导报告。
(3)各部门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校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校医室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并将闹事人员扣留。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的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值周领导、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校分管校长。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班主任、保卫部门领导报告。
(2)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