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做好开业前的准备工作,扣1分/次;
2、开业中未能保持商店环境的整洁,扣2分/次;
3、未做好商品的上货、陈列、整理、补货、打价签等工作,扣2-5分/次;
4、未做好一货一签、价签对位,扣3分/次;
5、未能定期检查商品的有效期,导致商店内出现过期商品,引起消费者投诉的,扣5-10分/次;
6、未使用文明用语迎接顾客,未协助顾客购物,扣3分/次;
7、营业时间内聊天开小差,未能注意商店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导致货品丢失,扣2-5分/次;
8、收付货款时未能做到唱收唱付,不当面点清货款,造成损失的,扣2-5分/次;
(四)收银员考核评分细则
1、不遵守商店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消费者利益,扣2-5分/次;
2、未正确使用收银设备,未做好收银设备的基本保养,造成设备损坏的,扣3分/次;
3、收银时未使用文明用语,扣2分/次;
4、未遵守相关规定,与顾客发生纠纷的,扣2-5分/次;
5、未做好商品信息反馈工作,扣2分/次;
6、货款未当面点清,造成损失或纠纷,扣3分/次;
7、收付货款未做到唱收唱付,扣2-5分/次;
员工绩效考核方案8
第一条考核方案
1、考核目的。
为构建公司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促使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为公司员工薪酬调整提供依据。
(2)为公司员工晋升提供资料。
(3)为公司员工培训工作提供方向。
(4)促进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
2、考核原则。
(1)公开性原则。
应最大限度减少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双方对考核工作的神秘感,业绩标准和水平通过协商制定,考核结果公开,考核工作制度化。
(2)客观性原则。
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和武断,按个体的'绝对标准进行考核,引导员工不断改进工作,避免人与人之间的攀比,破环团结精神。
(3)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目标考核是绩效考核的基础,员工的绩效考核要充分利用目标考核的结果。
3、考核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各职能部门、下属子(分)公司的一般管理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
第二条考核方式
对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部门、下属子(分)公司评分,是对整体业绩的评价,体现了员工对部门、下属子(分)公司业绩的贡献;另一部分为岗位评分,体现了对员工个人岗位业绩的评价。对于一般工作人员,以岗位评分为主。
1、部门、下属子(分)公司评分。
按照粤丰集团子(分)公司人力资本绩效考核方案中规定的方式,由人事管理部门对部门关键业绩以及子(分)公司业绩进行考核评分。
2、岗位评分。
(1)岗位目标考核。
①确定岗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