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单位:市政府应急办、武警xx市支队、武警xx市消防支队、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中国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三区一县政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王治江兼任办公室主任,贾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指挥部及职能部门职责。
指挥部: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相关数据和信息采集上报,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送指挥部;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负责殡仪馆、公墓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公共事件,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总结和推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协调指导清明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以及相关应急演练等工作。
武警xx市支队:负责协助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现场的社会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武警xx市消防支队:负责清明节期间消防监督工作,做好执勤备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在现场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清明祭扫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利用清明节之际进行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提醒和引导广大市民避开祭扫高峰,确保安全出行祭扫;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部署警力,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县区政府做好辖区群众祭扫活动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会同市民政局对祭扫点进行安全检查;维护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视情增设临时停车场;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及时采取分流措施;祭扫现场如遇突发情况,及时指挥疏导、疏散车辆和人流,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做好清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适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减少交通拥堵。
市民政局:负责对殡葬服务场所安全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督导公墓、殡仪馆落实安全防范制度;督促公墓、殡仪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制定事件应急救援措施;制定安全防范、交通疏导、规范服务、引导群众文明祭扫等工作方案;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工商部门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协助城管部门制止沿街撒纸钱等不文明行为;收集、汇总和上报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情况。
市环保局:负责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通知,查处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严重污染违法行为,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禁限放宣传活动。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适时开通清明祭扫公交专用线路,做好应急情况的准备工作;清明祭扫期间,如出现车辆、人流拥挤,随时调集车辆支援,在最短时间内疏散群众。
市林业局:负责清明祭扫期间公墓区域的护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工作,设置提示牌提醒群众注意防火,禁止在林区烧纸;重点区域散坟散墓的巡视和管理;根据重点墓区林木资源情况,部署护林队伍及增设器材设备。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在主要祭扫点配备医疗救护车辆;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协调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经营行为,对清明群众祭扫期间出现外地来淮违规违法销售公墓等情况,由工商、公安、城管牵头,联合民政殡葬等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综合管理祭扫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助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监督、制止和清理在城区内主要干道和公共场所抛撒纸钱、搭建灵棚及其它冥祭用品等行为;依法查处占道销售丧葬用品等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查处城区范围内占用公园、绿地、林地的乱埋乱葬事件,维护市容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负责加强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维护人民币信誉,禁止损害人民币的行为;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印有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人民币图样的丧葬用品进行没收、销毁;对违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进行处罚。
县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工作以及宣传、安全防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和落实,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平稳有序,不发生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爆炸和因拥挤伤亡事故;负责维护本辖区祭扫活动的治安秩序;做好重点区域主要干线及祭扫点周围交通疏导工作;做好祭扫点的综合治理检查工作,维护良好的公共交通、市容环境等秩序;做好本区域内护林防火工作;做好本辖区祭扫群众的宣传教育及疏导工作。
四、应急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动作迅速,配合密切,果断处置。
(一)祭扫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 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 现场交管工作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人流并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各公墓、殡仪馆负责人组织力量疏散人员,交管、公安民警在墓区、殡仪馆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保持现场秩序;
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 公安交警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 临时征用停车场地;
3. 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4. 公交部门调配运力,设立临时停车站点。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 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 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 公墓、殡仪馆或消防现场负责人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4. 公墓、殡仪馆负责人组织力量紧急疏散祭扫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5. 现场工作人员合理引导群众,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四)出现突发事件,祭扫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 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