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物资储备保障。
各地应当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建立救援装备储备库,储备相应的救援装备,并负责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物资储备与保障计划,做好装备器材、救治药品、交通通信工具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五)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加强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公众避险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防范风险意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自救互救常识,使公众能够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有组织、有秩序地活动。
(六)演习演练。
安全事故处置日常工作机构要适时组织开展安全事故救援综合演习,检验和提高处置行动的协调配合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所担负任务,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习、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建设水平和处置能力。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公安局应当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订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应对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本级的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