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安全生产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公司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三级:Ⅰ级响应、Ⅱ级响应和Ⅲ级响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如下:
Ⅲ级响应:发生人员轻伤以下事故,事故危害程度一般、影响范围在本单位区域内、不超过公司控制事态的能力;
Ⅱ级响应:发生人员重伤事故,事故危害程度较重、影响范围虽在公司区域内但超过公司控制事态的能力,必要时可请求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力量支援。
Ⅰ级响应: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事故危害程度严重,影响范围可能会超出公司范围并超过公司控制事态的能力,应在启动公司应急预案Ⅱ级响应的同时,及时请求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力量支援。
达到Ⅲ级响应和Ⅱ级响应条件时启动公司应急预案,达到Ⅰ级响应条件时在启动公司应急预案的同时,及时报请上级地方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救援。
6.2响应程序
公司应急响应的过程可分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步骤。
针对应急响应级别分步骤实施应急程序,发生Ⅲ级响应和Ⅱ级响应事故时,按照公司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展开救援行动;当Ⅱ级响应事故的事态不断扩大,无法有效控制时或发生Ⅰ级响应事故时,应及时启动扩大应急响应,向上级地方政府应急救援机构请求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