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工作原则
4.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防范和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院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3规范有序,保障到位。
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和响应机制。
5 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并在事故现场设派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
5.1应急指挥中心
总 指 挥:由院长担任(院长因公外出,可授权委托其他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由书记、主管副院长担任
成 员:由院长办公室、人事处、试验研究所、后勤服务中心、地岩院负责人担任。
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a) 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审核、发布、演练和总结;
b) 按季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c) 组织、指挥协调生产经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d)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建设。
结合生产经营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安全事故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形成生产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保障。
e) 做好稳定职工的情绪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5.2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任担任主任,全面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分院院长、经营处长、项目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负责各自主管区域现场指挥工作,经营处长负责外围协调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a) 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按照领导的指示,立即组织协调院属各单位做好人员、车辆保障和物资备品等保障;
b) 随时掌握安全事故的发生情报;
c) 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及时将相关命令信息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各工作小组。
5.3 现场应急指挥部
5.3.1 现场应急指挥部是应急指挥中心的派出机构,设正、副总指挥和各专业小组,其成员主要由事故发生单位人员组成。
必要时,应急指挥中心另行指派现场总指挥,当现场总指挥不能履行指挥职能时,由现场最高领导接替或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指派。
5.3.2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各工作小组,人员主要是由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机构及救援队伍的人员组成。
5.3.3 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a) 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组,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整合和调配现场应急资源;
b) 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c) 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的有关资料;
d) 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应急结束;
e) 负责现场应急工作总结
6 应急启动标准
在发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启动本预案:
(1)发生一次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