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急响应
展会安全协调中心办公室接到展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立即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配合处理工作。
1、安全事故响应:现场值班安保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场,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通知展会应急协调中心;通知医疗,公安等部门。
2、消防事故响应:现场值班安保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场,扑灭火情,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通知展会应急协调中心;通知医疗,消防,公安等部门。
3、交通事故响应:现场值班安保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场,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通知展会应急协调中心;通知医疗,公安交警等部门。
五、后期处置
1、报送事故情况报告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展会应急协调中心办公室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写出事故情况报告,报贵港市政府,并抄送市应急办和上级有关部门。
2、事故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2)应急救援参加单位、投入人员和设备情况;(3)应急救援过程、实际效果;(4)诱发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和个人
六、应急处置保障
由展会安全协调中心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展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保障工作
1、交通运输保障安保人员要优先保证展会现场的交通秩序,保证消防车辆,急救车辆能顺利及时进入展会现场
2、治安保障安保人员要做好展会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3、物资保障按照计划,展会期间建立临时应急物资库,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包括医疗设备、医疗药物、防护用品、封锁设施、运输工具、通信工具、消防器材等。
4、经费保障由展会主办方设立展会应急预备款,保障展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5、人员保障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相应应急保障队伍,为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配备。
展会应急协调中心办公室建立健全与公安、武警、交通、卫生、消防、供电等支援、救援队伍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展会突发公共事件一旦发生,人员及时到位。
展会安全应急预案篇2
会展活动名称:
会展活动场馆:
举办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防范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活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会展活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展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对参展人员、设备、场所的危害,保障活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持良好的活动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保证活动安全地顺利进行。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展会举办方、承办方以及活动场馆(酒店)共同成立活动应急协调中心(以下简称活动应急协调中心),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展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协调():
副总协调():
工程部负责人:
安保部负责人:
消防部负责人:
举办方联系员:
承办方联系员:
场馆方联络员:
注:工程部、安保部、消防部均为场馆(酒店)的各部门,总协调为场馆(酒店)总司理,副总协调为活动举办方负责人和承办方负责人。
(二)活动应急协调中心各成员单位职责
由活动应急协调中心统一领导,结合有关规定开展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