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应急处置组:负责担负看守灾害事故部位,提出措施,抢救伤员,疏散群众。
6、运输组:负责担负抢救物品的供应及运输任务
五、事故紧急报告
(一)报告程序
各个社区的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街办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
由街办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将事故内容电话报告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区安监局。
(二)时间要求
各个社区辖区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尽快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三)报告内容
事故快速报告内容要简单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
(四)事故报告电话
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五)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的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街办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将事故概况和初步判断发生事故的原因,电话快速报区委、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
2、处理重特大事故过程中,每隔4小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报告一次事故处置情况。
必要是随时请求上级救援。
3、事故应急处置初步终结后,将事故详细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区委、区政府和区安监局。
六、善后处理
(一)警戒及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除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伤员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处理事项:
1、防止发生二次灾害。
2、保护灾害现场
3、防止无关者入内
(二)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对策
1、查明事故原因。
开展物证收集、事实材料搜集、证人材料搜集、进行现场设想和绘制事故图
2、制订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对策
(三)死伤者善后处理
1、确定死伤者姓名
2、与死伤人员的家属联系及其它有关事项。
3、在专业医疗单位建立抢救伤员的“绿色通道”,保证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治疗。
4、对遇难者进行安葬,对家属进行安抚。
七、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不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3、事故调查程序由调查组根据事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