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季度内如有病假在l5天以上,旷工1天以上.事假超过5天者,取消“星级护士”资格,不得参加本季度评选。
4、当月连续病假6天以上、事假2天者,降低星级一级。
5、工作时间从事工作以外活动、吵架、值中班夜班睡觉者,降低星级一级。
6、违反以上条款,除进行上述处罚外,情形严重者,将对照《医院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给予处理。
七、“星级护士”的待遇
根据评定的星级,按劳取酬,优劳优得。
l、在各病区设立“护士明星榜”专栏,张榜公示,佩星上岗,接受社会和患者监督。
2、科内按月发放星级护士绩效津贴:四星级护士享受150元;三星级护士享受100元;二星级护士享受50元,一星级护士不奖不惩。
3、获得“五星级护士”者,由医院授予荣誉称号,在晋升职称、竞争上岗、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医院每月发给专项奖300元。
4、无星级护士,科内每月扣发奖金50元。
医院服务之星评选方案2
为稳定聘用护士队伍,提高聘用护士的工作热情,激励聘用护士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经院办会研究决定在聘用护士中开展“星级护士”考评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评组织机构
为使该方案开展的扎实有效,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效果,成立院“星级护士”考评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活动的开展,监督检查评选实施方案的落实。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评标准
考评内容主要从护理工作质量、服务态度(问卷调查、投诉)、三基考核、差错事故、出勤率、服从调配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评条件
1.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在本院工作三年以上的一线聘用护理人员。
2.三年内累计病假不超过一个月(含30天),请事假不超过3天(含3天),无旷工。
四、评分标准
考核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个月进行综合考评,动态管理,具体内容:
(一)工作质量(占考核的30%):以各班工作职责、流程为基本要求。
1.差错事故
①出现差错但未造成后果的扣1分/次;
②出现差错并造成后果延迟1年进行考核;第二次解聘。
③严重违反护理操作规程,出现重大护理差错、事故及护理纠纷,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被医院通报者,取消评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或辞退。
(二)服务态度(占考核的30%)
1.问卷调查:包含医生、患者问卷调查结果达85%以上,每降低5%扣1分。
2.投诉:出现1次调查后属实的投诉延迟1年考核,2次延迟2年,3次解聘。
(三)三基考核(20%)
1.关于理论考试:湖南版护士“三基”,合格分75分,每降低5%扣1分。2.操作:静脉输液、皮内注射、输氧、胃肠减压、心肺复苏、导尿,合格分80分,每降低5%扣1分。
(四)服从调配(占考核的10%):医院出现突发应急事件、临时性任务进行人员调配时不服从者每次扣2分,视情节轻重按医院规章制度处理甚至解聘。(五)院领导考评(10%)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加分
1、积极参加护理专业本科自学或专科学习,获得毕业证者加1分;积极参加院内外专业竞赛活动,取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市级4分、3分、2分;县级2分、1.5分、1分。
2、制止护理差错者,一次加1分。
3、全年全勤者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