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之星”每月评选一次,10人以上(含10人)科室推荐2名“服务之星”候选人,10人以下科室推荐1名“服务之星”候选人,于评选当月25日前报至院“服务之星”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由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服务之星”候选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及综合素质考核,提名15人提交院领导班子讨论,最终评选出10人。
五、组织领导
成立“服务之星”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奖励措施
1、“服务之星”由医院张榜公布予以表彰并每次奖励300元,提名人员每次奖励100元。
2、“服务之星”将佩戴胸牌,胸牌显示星级,共分五星,每多获得一次将增加一星,最高五星。
3、年度获三星“服务之星”,年终优先推荐评选先进工作者,五星“服务之星”直接当选为先进工作者。
七、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服务之星”评比活动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开展“两学一做”的有效载体,医院成立评比领导小组,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推动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深入开展。
2、认真抓好落实。各科室要根据评比标准,严格管理,加强培养,抓好落实,要在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上下功夫,树好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注重实际效果。要通过开展“服务之星”评比活动,切实加强岗位、窗口、科室的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品质,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促进医院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以优质的服务、精湛的医技、优美的环境,让群众满意、放心,用“五心”(爱心、热心、耐心、诚心、细心)共同撑起全院医护人员心中的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