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顾客中树立了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有优秀的服务技能或突出事迹(顾客口头或书面表扬)。
5、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突出,一切行为以公司利益和声誉为重。
6、当有客人进行投诉,该员工能妥善接待好顾客。
7、季度内各项培训和考核中成绩优秀者,工作中主动帮带新员工、积极协助同事完成工作,起模范带头作用。
8、服务中即使受到委屈,依然面带微笑,为客人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
9、公司试用期员工不在此次评选活动范围内。
七、评选方式及流程:
第一阶段:征集候选人
可以组织推荐,亦可毛遂自荐,通过多种选拔等方式,广泛征集微笑服务之星。按评选条件要求,将微笑使者候选人推荐表、个人微笑照片(1-2张),发送至总经办。
第二阶段:统计客户投票
第三阶段:参与全市微笑使者、微笑之星评选。
推荐微笑之星参与评选,由部门评选小组根据候选人确定微笑服务之星。
第四阶段,颁奖。
公布微笑服务之星名单,并对获奖者进行颁奖。
注:VCR内容包含:
1)员工自我介绍及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
2)对服务理念的认识;
3)对“微笑服务之星”的理解,以怎样的心态来面对此次“微笑服务之星”评选活动;
4)其他同事的评价(可多位同事评价,除了对该员工优点的评价,还应有对其缺点的客观评价)。
2、总经办将所有材料搜集汇总好后报评选小组,评选小组在该季度次月9日前根据各位候选人的推荐材料组织进行无记名投票,从中再选出10名候选人。
3、评选小组对上一轮选出的10名候选人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可明访也可以神秘顾客的身份对候选人的工作进行考查,其中特别注意考核:是否微笑、是否使用文明服务用语、与顾客的交流过程中是否热情等服务态度,顾客投诉的反馈和处理能力,服务质量,忍耐力。最后,评选小组将期间考查搜集的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在当季度最后一月9日前组织进行无记名投票,从中选出6名微笑服务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