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专业技能(10分)理论考试合格闭卷为60分,开卷80分;操作考核合格为85分(以科室考核及护理部考核为依据);继续教育年度学分达标。
四、实施时间:
从本年度8月开始,第一个月考评分值达到90分以上者,9月份评为“二星级护士”;连续三个月分值达到95分以上者,可评为“三星级护士”;连续两个季度(半年)评为“三星级护士”的,直接晋升为“四星级护士”;“四星级护士”每年四月份全院进行全能竞赛,评出“五星级护士”(不超过全院参评总人数的10%),并在“5.12护士节”进行表彰和授星。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加分
1、积极参加护理专业本科学习,一年内取得3一4门单科结业者加1分,获得毕业证者加2分。院级护理理论考试前l0名加0.5分,操作考核前5名加0.5分。
2、积极参加院内外各项竞赛活动,获得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优胜奖加O.5分。
3、承担一次院、科业务讲座分别加0.5分,O.2分。
4、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一篇加2分,第二作者一篇加1分,参加论文交流l篇加1分。
5、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者一项加3分。
6、因工作需要主动加班一次加0.2分,加夜班者一次加0.5分。在同等条件下,每个月上夜班达到8天者加0.5分,达到I O天者加1分。
7、制止护理差错者,一次加1分。堵死一起中度缺陷加2分,堵死一起重度缺陷加5分。
8、给科室及医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加1分。
9、每个月全勤者加l分。
10、收到病人锦旗、表扬信者,一次加1分.
11、获得医院年度先进个人者,一次加1分。
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给予扣分、降星或取消“星级护士”资格
l、在工作中违纪违法:违反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引起不良后果、引发护理纠纷,损坏医院形象者,取消“星级护士”资格及待遇,并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医院“星级护士”评选。
2、严重违反护理操作规程,出现重大护理差错、事故及护理纠纷,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者,取消“星级护士”资格及待遇,并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医院“星级护士”评选。
3、本季度内如有病假在l5天以上,旷工1天以上.事假超过5天者,取消“星级护士”资格,不得参加本季度评选。
4、当月连续病假6天以上、事假2天者,降低星级一级。
5、工作时间从事工作以外活动、吵架、值中班夜班睡觉者,降低星级一级。
6、违反以上条款,除进行上述处罚外,情形严重者,将对照《医院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给予处理。
七、“星级护士”的待遇
根据评定的星级,按劳取酬,优劳优得。
l、在各病区设立“护士明星榜”专栏,张榜公示,佩星上岗,接受社会和患者监督。
2、科内按月发放星级护士绩效津贴:四星级护士享受150元;三星级护士享受100元;二星级护士享受50元,一星级护士不奖不惩。
3、获得“五星级护士”者,由医院授予荣誉称号,在晋升职称、竞争上岗、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医院每月发给专项奖300元。
4、无星级护士,科内每月扣发奖金50元。
医院优秀护士评选方案8
为稳定聘用护士队伍,提高聘用护士的工作热情,激励聘用护士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经院办会研究决定在聘用护士中开展“星级护士”考评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评组织机构
为使该方案开展的扎实有效,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效果,成立院“星级护士”考评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活动的开展,监督检查评选实施方案的落实。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评标准
考评内容主要从护理工作质量、服务态度(问卷调查、投诉)、三基考核、差错事故、出勤率、服从调配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评条件
1.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在本院工作三年以上的一线聘用护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