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先进工作者:奖金1500元;
(六)优秀保洁员:奖金1000元;
(七)医疗安全奖:临床科室3000元,医技科室2000元;
(八)目标任务奖:在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下,用业务收入的2%以内对全院职工实行奖励,将全院分为三组,即:临床科室组、医技科室组和行政后勤组,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具体金额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天计算(含试用期天数)。
八、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投诉的,经查实后作弃权处理,弃权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九、部门考核细则具体由医务科、护理部、工会制订后实施。
本方案经院长办公会和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统一实施,具体由院办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