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让其滞留,并报告公安人员前来调查;
6、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任何人触模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物品,经请示值班领导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听从公安人员处理;
7、警方调查取证时应将事故和目击者的情况如实向公安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三〕突发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违法物品的应急处置
1、严禁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工作区域,保安和全体人员有权阻止进入,同时汇报值班领导;
2、门卫人员检查发现或接到各类可疑物品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留守现场,围起隔离带,阻止任何人接近可疑物品;
3、初步确认为可疑爆炸物品时,立即组织院内人员进行疏散,并设理临时警戒线,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入内,经值班领导同意拨打“110〞报警;
4、对危险品和违法物品携带者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并带到院办公室进行调查,禁止其离开,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调查;
5、经请示领导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6、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协助公安人员排除爆炸隐患,积极配合调查;
7、如果爆炸已经发生,保安人员和值班领导、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协助运送伤员,稳定人员情绪,保护好现场,有秩序的开展疏散工作;
8、各级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领导及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
〔四〕突发抢劫事件应急处置
1、门卫人员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丢包、强行掠取个人或院内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人员的职责,在保护自身平安的前提下必须立即进行制止处理;
2、迅速制止犯罪,设法擒获或召集组织其他人员擒获罪犯;
3、如在楼内发生劫案,应通知值勤门卫,严格检查,组织人员对院内进清查,如罪犯逃走,应注意观观察清犯罪分子的人数、衣着、面貌明显特征、身体特点、所用的交通工具及其型号、品脾、特征等,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4、门卫保安接到报警立即封锁大门,并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出入证件,对去过案发现场的和疑心携带盗窃物品的人员,请其暂滞留在原处,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警方进行盘查;
5、发现不法人员禁止其离开本院,应暂请对方滞留在原地,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警方进行盘查;
6、封闭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模,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无固定现场的、无法将劫匪遗留的物品留在原处的、要一一收拾起来,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7、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劫案情况,提供应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未勘查现场或未勘查完毕不能离开;
8、当事人或在场人员如有受伤的,要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急诊室抢救医治,医院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五〕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应急处置
门卫在执勤过程中,如遇到不登记不出示证件强行进入,强行进入不准随意进入的区域、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等,可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1、处理问题时先敬礼、态度和蔼、说话和气、耐心解释、以理服人;
2、对不听劝阻者,尽量想方法查清其姓名或单位,如实记录下来及时向领导汇报;
3、一般情况可由门卫保安人员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告之我院的相关制度,请其今后配合工作。假设未登记人员形迹可疑立即阻止其进入院区,劝其离开院门;
4、发生纠纷时,保安员一定要冷静,防止争吵,不能和对方发生任何冲突和过激行为;
5、假设遇到个别人员蛮横无理,打骂保安人员,可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领导,由上级领导同此人共同协商妥善处理,假设情节严重,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保安人员遇到上述情况严禁动手打架,本着以理服人的原那么妥善处理。
〔六〕突发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的应急处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有些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伤害,执勤人员应按如下方法处理:
1、进行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管辖区域;
2、如果熟悉或认识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应设法立即通知其工作单位或家属,请他们派人领回,并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
3、假设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平安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
〔七〕对突然死亡事件的应急处理
在日常工作中,如遇突然死亡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对因突发病死亡人员,先检查确认病人是否死亡,马上进行积极救治,并迅速向上级领导汇报;
2、遇有突然死亡事故,自杀或他杀时,首先要保护好现场,而后报告院长和行政副院长,相关人员应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向公安机关、院医疗急救中心报告;
3、对自杀人员,首先保护好现场,设立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待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寻找死者有无遗言等证据材料;
4、对他杀人员,首先保护好现场,设立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并坚决对现场人员进行控制不得离开,观察周围有无可疑人,待公安人员到达后,汇报有关线索和情况,协助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