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挥组:
组长:分管院长
副组长:保卫部主任
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
(二)管理机构设在保卫部,在指挥组成员到达现场前,保卫部接警人员负责场指挥。
(三)现场处置组
组长:保卫部副主任
成员:保卫部(院卫队)
下设行动组、疏散组、警戒组
(四)医疗救护组:医务部、急诊科
(五)物资保障组:总务部、维修中心、总务科
(六)疏散引导组:护理部、事发科室
(七)信息联络组:医院办公室、办公室
二、预案适用范围
院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威胁到公民人身和公私财物安全的恐怖、暴力事件。
三、先期处置
(一)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出现征兆或发生时,事发部门或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院内“110”、行政值班报警(详细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科室、部位和现场情况)。
(二)保卫部、行政值班人员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现场处置组。
(三)事发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现场处置组的工作,详细介绍现场情况,听从指挥。
(四)对现场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判并向指挥组报告,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向“110”或辖区派出所报警。
四、处置程序
(一)恐怖、暴力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指令下达后,各应急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展开处置行动。
(二)现场处置人员可视情况与恐怖分子正面接触或谈判,稳定犯罪嫌疑人的情绪,防止矛盾激化。
(三)处置小组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发现场进行封闭、疏散现场人员、划出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
(四)现场处置人员要迅速做好采取强制措施解救被困人员的准备,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
(五)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根据恐怖、暴力事件的具体情况,立即采取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制造连环或其它恐怖袭击。
1、对重点部位加强警戒,增设看守人员,保障供电、供水、供气安全。
2、加强对通信枢纽、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
3、严格控制院区人员出入,加大治安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公安、武警维护好内部治安秩序。
4、严密防范和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散布传播谣言等犯罪活动。
6、预案启动后,信息报告小组、医疗急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疏散引导小组,要在医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五、善后处置
(1)保护现场,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2)配合公安机对事件进行调查、侦破,惩治恐怖分子。
(3)组织医务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4)对现场遗留物品进行登记并交保卫处保存。
(5)由医院统一对外进行事件的处理信息公布,其他人员不得接受媒体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