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应急指挥机构
镇社建办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区卫健委和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报告镇政府提出启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
各村(居委)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3.1.1镇应急指挥部组成
作为我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镇成立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担任总指挥(Ⅲ级以上由镇长担任),有关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的镇应急指挥部。
成员由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村居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等有关人员组成。
3.1.2镇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对本镇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并统一领导、指挥对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工作过程;对各村(居委)、各部门、各单位制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落实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上报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完善预案。
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转化成一般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镇应急指挥部应立即上报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要求启动区预案,并服从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指挥。
3.1.3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镇办:严格强调必须执行的纪律,加强工作督查,做好必要物资的储备。
组织和动员村(居委)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和落实预防和处置必需的工作经费,并提供相关的后勤保障。
(2)传媒办:做好舆论引导。
利用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协助做好群众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市民自我防范能力,加强对应急处理工作、卫生防病常识的宣传报道。
(3)镇社建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卫健委指导下,根据上级卫生部门制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技术方案,协调并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协调并组织实施对有关地区的隔离、封锁;配合卫生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等相关调查;做好学生、群众防病知识的宣传,提高村(居委)居民自我防范能力。
(4)平安办、派出所:密切注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相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舆情监测,安抚群众情绪,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派出所外口工作人员协助村居进行人口的排摸。
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畅通,依法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道路、水路交通的管制工作,配合卫生和检验检疫部门依法落实封锁、控制、隔离等措施。
(5)经发办:做好辖区内动物养殖管理、动物防疫监管等各项管控措施。
做好本镇各类市场的行业管理和卫生管理。
做好各集贸市场的环境整治,按要求做好清洁消毒。
加强对民宿管理。
(6)规建办:督促落实建筑工地相关人员、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落实公共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
必要时对相关人员执行健康检测和医学观察。
加强对交通工具乘运人员、物资的交通检疫、查验工作。
督促运输单位落实相关预防措施。
(7)城运办: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相关工作。
对人流量大的区域进行排摸,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评估,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上报。
(8)城运中心: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做好相关场所及人员的垃圾分类处置相关工作。
(9)房办:督促辖区内各居民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0)城管:按照职责做好本镇活禽交易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重点场所的环境整治。
(11)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负责督促药品、试剂的贮备,根据需要及时提供药品生产和储备信息。
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按照职责做好本镇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12)各村居:在辖区内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加强辖区内环境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