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防控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
四、确保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计生局负责会同县教育局制定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将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召开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协调会议,及时通报疫情信息,督促县疾控机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好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
(二)县教育局负责把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幼儿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完善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将传染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幼儿园)健康教育课,切实增强疫情防范意识。
负责与县卫生计生局加强联系协作,以学校(幼儿园)为防控重点,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技术指导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同时,组织开展防控工作联合检查,强化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的责任落实,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积极配合和支持县卫生计生局开展对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查和执法检查。
(三)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好学校(幼儿园)对传染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加强对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感染控制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监督,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四)县疾控中心负责承担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学龄传染病患者的主动疫情监测,负责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及时将发现的学龄传染病患者信息上报县卫生计生局,通报给县教育局,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并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消毒,控制传染源,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五)各级医疗机构负责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做好发热门诊、腹泻门诊工作,做到发现一例、报告一例、治疗一例,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六)学校(幼儿园)职责
1.加强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
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制定传染病报告制度,建立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登记本,制定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定期召开传染病防控工作会议并安排部署工作,制定预防控制传染病的计划和制度。
2.加强入学体检和预防接种检查。
切实做好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工常规体检工作。
认真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督促家长带儿童及时完成相关传染病疫苗接种工作。
3.规范开展学校晨检午检工作。
推行学校(幼儿园)班主任负责制,认真做好晨检午检工作,由班主任对到校的每个学生或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或幼儿出勤、健康状况。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或幼儿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或幼儿,应当了解其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怀疑为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和核实学生或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
4.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
按照规定做好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气温较低时要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气温回暖后则要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
同时,要做好校园内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特别是县城区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创卫工作,开展好爱国卫生活动。
5.做好传染病疫情处置工作。
当发生传染病聚集性发病、暴发或流行时,学校(幼儿园)应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疾控、医疗机构和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并依据应急预案和操作技术规范组织人员与疾控、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开展防控工作。
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例治疗管理、环境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危害和影响。
6.加强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
加强学校(幼儿园)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校医(或卫生保健教师)对传染病防控知识学习,增强疫情防范意识,熟练掌握疫情的各个环节要点,不断提高疫情应急能力。
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按照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根据传染病流行的季节特点,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集中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特别是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与教育。
利用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关知识和要求,并要求家长关注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
7.加强学校饮食安全工作。
加强学校(幼儿园)饮食和卫生管理工作,减少生活用水、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的危害风险,清理整治学校(幼儿园)食材食品的安全问题,制定科学合理措施制度,并按要求执行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