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置方案:
接到消防报警信号后,启动下列程序:
(一)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1、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收到报警信号或电话报警时:
(1)用对讲机通知巡楼保安即时到场核实。
(2)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2、巡楼保安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呼叫后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并且遵循以下规则:
(1)报警地点在公共地方直接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2)报警地点在停车场内的与停车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3)报警地点在业户店内且上锁,应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并留守注意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3、当值主管接到消防监控中心人员报告后,即时带领机动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现场查看。
(1)须到报警地点检查确认误报,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复位。
(2)报警地点在业户店内且已上锁时若观察到有明火或烟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并通知用户。
(3)经现场检查确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
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收到当值主管指令后将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二)初期火警处理程序
1、发现初期火警在场人员应该:
(1)即时报告商场消防监控中心,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等。
(2)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3)可能情况下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速度。
2、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收到现场报告后:
(1)即时报告当值主管。
(2)联络保安部主管报告情况。
(3)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
3、当值主管收到火警报告后:
(1)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2)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3)指挥火警现场在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使用消防通道疏散。
4、灭火须当值主管安排人员留守火警现场等待公司调查。
5、若扑救无效当值主管即时决定:
(1)将灭火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内。
(2)立即向上级报告。
(3)进入火灾紧急处理程序。
(三)火灾紧急处理程序
初期火警扑救无效火势无法控制并进一步蔓延时,在场主管应该即时向商场当值最高主管报告。
1、商场当值最高主管接到报告后:
(1)即时召集商场内义务消防员,命令义务消防队各组负责带领本组人员各就各位。
(2)向消防中心发出指令,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用户紧急疏散。
(3)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决定是否向119报警求救。
2、商场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收到当值最高主管指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