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记录有误,考生成绩需要改正时,必须由考试点负责人和记录员同时签字生效,否则成绩判为零分。
各考试点要设体育与健康考试检录处和总记录处,检录处负责考生组织及考生考试号码的核实工作,总记录处负责学生成绩的查对工作,并计算出每个考生的总成绩。
全体考务人员及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务人员,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判为零分。
各区县要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监督电话,在每一考试点将市、区县监督电话号码一并张贴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考试过程中市教育局将派检查组,对各区县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进行检查,并设咨询监督电话。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
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各区县应本着统一、集中、规范、方便考生的原则合理确定考点;各考生毕业学校应完善体检制度,特别重视对学生进行心肺功能检查,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疾病,消除不安全隐患。
各考生毕业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学生体育与健康考试的组织工作,确保学生交通、考试和饮食安全。
各考试点要配备医护人员,考务人员要维持好考试场内秩序,确保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对在考试中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充分准备
体育与健康考试涉及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
各区县、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认真做好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大家充分了解考试的重要意义、内容和方法,端正态度,认真对待,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班班达标活动的实施意见》(淄教体卫字〔2013〕3号),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组织学生认真参加日常的体育锻炼,指导学生掌握考试方法和规则要求,充分做好考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