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成绩。
7、考生每考完一项,考生可当场知悉本人的考试成绩。
8、考生参加各项目考试,每项目点名三次不到者,按放弃考试处理,该项成绩按“0”分计算。
七、对体育考试特殊情况的处理
因伤、病、残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免试,免试生应参加正常的考试报名。
1、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初中毕业生,可申请免试体育,按上一年度中招体育考试的平均成绩计算。
因病、伤在体育考试之前已在学校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初中毕业生,也可申请免试体育,其体育成绩按满分(70分)的60%计算。
上述两类免试生,均应在体育考试一周前,持残疾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免试申请表(一式三份),到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办理申请免试手续后,经审核批准,并把免试生的医院诊断证明或者残疾证复印件及免试表装入该生中招考试档案中,以相应免试条件计分标准记入该生总成绩。
2、因病、伤或女生月经期,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在当天考试测试前,由考生学校的带队教师,持考生本人或家长的书面申请和学校出具的证明,向本考场主考申请办理缓试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缓试。
缓试学生统一由考务办公室在体育考试时间内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考试。
缓试生的体育考试,按正式考试的各项规定执行。
3、考生在体育考试中因伤、病等突发事件而中止体育考试,已考项目成绩有效,未考项目按无成绩计算。
如果该生申请缓试,必须经主考批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同缓试生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重新进行考试;如该生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其考试成绩按已考完的项目统计计分。
八、严格体育考试纪律
1、为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教体局将加强领导,做到严密组织、严肃考风、严格纪律,同时要使考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体育成绩按“0”分计算,并取消该生报考重点高中的资格。
3、凡徇私舞弊、违反考试纪律的考务人员,一经查实,应立即停止工作,并视情节轻重,按考试纪律严肃处理。
4、凡有意破坏考场秩序,故意延误考试时间的人员,一经发现,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体育考试的安全工作
1、各单位在体育考试前要加强宣传工作,结合体育学科特点,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锻炼,同时要教育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考,既不要隐瞒病情,也不能虚报疾病。
2、各初级中学要做好考前体检工作,对不应参加体育活动的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要做好劝阻工作,不准他们参加体育考试。
3、对赴城区考试的考生,学校一定要做好路途安全、驻地安全和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确保考生的安全。
十、考试的收费标准
体育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规范我省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文件执行,每位考生应缴纳10元考务费。
学校体育中考考试方案4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体育考试的改革指导意见,做好我市20xx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考务管理
1.考务工作由市、区教育招考中心统筹协调,各考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各考点的组织管理。
2.实行考区考务管理。
按行政区设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六个考区,成立组织机构及巡视督导机构,分别负责考区考务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各考区要根据本方案,确定考点和考试时间安排,制定实施细则,于20xx年3月31日前报市教育招考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中心)备案。
(二)组织机构
1.市级:设总主考一人,副总主考若干人,纪检组若干人,考务人员若干人;设总巡视一人,副总巡视若干人,每个考点派驻巡视员一至二人。
2.区级:设考区总主考一人,副总主考若干人(含防疫副主考一人),纪检组若干人,考务人员若干人。
设考区总巡视一人,副总巡视若干人,每个考点派驻巡视员一至二人。
3.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若干人,下设考务、保卫、后勤(含医疗、疫情防控)等小组。
主考由考点校校长担任,副主考由在本考点参加考试的学校领导各一人组成。
二、20xx年中招体育考试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
(一)每位考生必须参加必考类(一)、必考类(二),抽考类,抽选考类四个项目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