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和设立情况
砍刀:20把油锯:2台铲子:14把灭火拖把:10把斧头:2把、水桶:10个水瓢:10把干粉灭火器:6支
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牌、标志牌:46个,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2000余份。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为前线指挥部、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
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部(景区管委会)职责:制定扑救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2、扑救组职责: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线指挥部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人力部署工作。
3、后勤保障组职责: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住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4、医疗救护组职责: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5、保卫组职责: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
确定无余火后,报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隔离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驻地选择扑火和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
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灾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原则上由景区执法大队协同镇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
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镇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需要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报县级有关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后,景区管委会协同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再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