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沐川竹海景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景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景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二)景区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联系电话:
景区执法队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
(三)景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下成立义务扑救队共计20人。
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附后。
(四)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景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
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镇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五)景区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片区责任制,要经常性地在片区进行宣传、检查、督促。
片区划分如下:
1、第一片区:北大门至安屋基(包括万寿3、4组的景区内的林区)。
负责人:
2、第二片区:安屋基至茶场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
3、第三片区:茶场至箫洞飞虹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
4、第四片区:箫洞飞虹至南大门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知识、扑火科学知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管护人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端午节、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一)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景区执法大队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执法大队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
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出现重要火情时,执法大队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在1小时内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和设立情况
砍刀:20把油锯:2台铲子:14把灭火拖把:10把斧头:2把、水桶:10个水瓢:10把干粉灭火器:6支
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牌、标志牌:46个,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2000余份。
四、森林火灾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