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直至事件处置完毕。
八、镇领导和各站(所)的处置职责
(一)自然灾害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处置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据需要在辖区组成就在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
3、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4、组织善后处理和赈灾等工作,安抚灾民,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灾难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责任单位: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以人为本,八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
3、紧急启动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三)、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责任单位: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
3、认真排查,寻找事故引发源头。
(四)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责任单位: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公安和相关村、单位要立即在救灾现场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
3、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九、应急保障工作
(一)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1、应急设备:镇政府备有应急灯10个、对讲机2部、应急车辆5台(必要时可征用社会车辆)、装载机2部、挖掘机4部、铁锹50把、十字镐50把、编织袋1000条等应急设备。
(二)成立镇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小组。成员由派出所和城管办全体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