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每人均可推荐三人(不限股室),实名推荐,填写候选人推荐表报考评小组。
2、资格审查。
考评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按得票多少取前十名,将其先进事迹在局网站、局大厅显示屏进行一周的公示。
3、全员投票。
公示结束后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对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取前五名.
4、综合评定。
考评小组对前五名候选人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局年度“五一劳动模范”人员一名。
八、评选标准
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具有原则性、政策性,对待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能:具有分析判断事物准确性、周密性、敏感性、预见性、果断性、条理性、灵活性;具有决策、用人、协调、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执行能力;具有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说服能力、归纳能力。
勤: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和事业心,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奋好学、善于钻研、任劳任怨,出勤率达到98%以上。
绩:1、全面完成工作指标。
即在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时质量好、数量多。
2、工作效率高。
即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组织效率、管理效率和办事效率高。
3、工作效益佳。
即完成工作任务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时间效益好,取得的成果绩效好。
4、工作方法有创新。
完成工作任务有好方法、好措施、好手段,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
廉:严格要求自己,无违纪现象,有良好的自身修养,爱好广泛,能极积参加一些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健康行为,遵纪守法、克已奉公,无吃拿卡要、收受礼金及有价证券等行为。
九、活动奖励:
1、评选为劳动模范的同志,颁发“五一劳动模范”证书,并奖励人民币3000元。
2、凡评选为劳动模范的同志,将其个人先进事迹资料整理装订,记入人事档案,作为人事变动及晋升依据。
十、考评小组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